近年来,因期房预售引发的商品房投诉已成各地消协最难解决的纠纷。人们不禁疑惑:房屋预售制度难道真成了让消费者利益随时可能受到伤害、房地产开发商获得暴利、而银行与消费者来承担风险的不平等游戏?
商品房预售亟需风险共担机制
如果说房子是一种商品的话,那么这种商品已经承载了人们太多的希冀,它有时甚至是一家人一生心血的全部交付,没有人会对它的品质好坏掉以轻心。那只看图纸就买房又怎会让人心安?
吴先生的退房记
谈起4年内连续退掉了已经交付定金的两套预售房,吴先生至今心里还不是滋味。
在北京从事IT行业的吴先生对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讲起了自己的经历,2002年,北京一处位于东三环的楼盘进行期房预售,承诺年底交房,他随即交纳了3万元的选号费。
但是,他和7、8个也交了选号费的业主进行了多次交流之后,却一致发现,开发商与他们草拟的协议里充满了针对业主的霸王条款,比如,开发商要求所有的业主在入户6个月之内完成装修,6个月以后不允许再进行装修,并且要由开发商统一给他们安装某品牌的中央空调,其他品牌一概不允许等等。他们于是没有正式签定购房协议。“现在想来,开发商也没有让我们签的意思,自我交了选号费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搭理了!”吴先生分析道。
如果说这种只约束买方却没有约束卖方的行为还能忍受,该楼盘一再推迟交工日期就让费先生再不能容忍了,该楼盘开始以政策原因从2002年年底推迟到2003年3月份,随后又说由于非典要推迟到10月份,同时房屋的价格比当初的预售价上涨了450元。
吴先生最终心里没了底,他没有等到交房就退了选号费,因为他实在是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。
像吴先生这样的消费者并非少数。伴随着商品房预售制的产生,纠纷就一直没有停歇过。
只看图纸风险多
10月19日,中消协特邀社会各方面人士,就预售制度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利弊影响、预售制度是不是房地产市场许多问题的根源、如何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等问题进行了讨论。
四川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亚兵在研讨会上向《中国经济周刊》介绍,2003年1月至2005年第三季度,四川省消协系统接到消费者关于商品房的投诉达7263件,其中关于期房的投诉有6632件,比例高达91.31%,涉及期房的房屋质量、价格、宣传、计量等多方面问题。浙江省消协副秘书长叶元春告诉《中国经济周刊》,去年,浙江省消协直接受理的一桩投诉经过反复调解,至今仍无法妥善解决,起因就是消费者进行期房认购以后,到房子交付时价格由五千涨到了一万。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张明告诉记者,2005年至今,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也已经受理房地产方面的投诉达2358件,就数量而言,可能不是太多,但就它的严重性来说却是所受理消费者投诉中最严重的一种。